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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征求意见 完善学校章程

新闻中心讯王娟)  制定大学章程,对学校意义重大。5月11日下午,学校召开会议就章程草案(讨论稿)进行了全方位、细致的讨论。校党委书记、章程起草委员会主任倪邦文在主持会议时强调,一定要通过“几上几下”,让章程面向教师、学生、校友等多个群体,在更大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会议现场

党委书记倪邦文主持会议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章程起草委员会副主任王新清详细通报了学校章程制定的相关情况。他解释了制定大学章程的原因,指出了大学章程制定的主要依据,介绍了我校章程制定工作的进展情况,还就章程的制定程序、我校章程的主要内容、章程的实施等问题进行了说明。他说,制定大学章程是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是大学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需要。大学章程规定了学校的治理结构和根本制度等事关大学发展的根本性事项,是上承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下启学校具体规章制度的中介,是学校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学校章程出台后,它在学校所有规范性文件中的效力是最高的,任何其他文件都必须符合它的规定;章程还是学校具体规章制度的“母法”,这些制度都要由它派生而来。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作汇报

他指出,大学章程在具体制定过程中,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很多,但主要的依据有3个:《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其中,《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是制定大学章程的直接依据。

据介绍,我校自2011年底开始着手准备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历经前期学习、调研,清理现有规章制度,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流程,具体起草等阶段,目前形成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章程(草案)》(讨论稿)为第八稿。这是在章程起草工作小组、起草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团中央等多个层面对章程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的成果。

“校标的‘寓意’不太适合放在章程文件里。”“校庆日时间的由来目前有点乱,建议作更加清晰的说明。”“将学生和校友放在同一章节里,过于笼统。”“为了顺应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趋势,建议将‘系(院)’的表述修改成‘院(系)’。”“将‘救济’改为‘救助’,表述可能会更合适。”会上,学校主办者、校内职能部门、教学部门、教师、学生代表、离退休教职工、校友、社会相关方面的代表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实际,从章程的结构体系、逻辑排序、遣词造句等多个方面逐条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今天听到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很有道理,很受启发。”倪邦文对与会人员发表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起草小组要认真梳理、消化、处理这些意见。”

结合大家的疑问和意见,倪邦文对学校章程的起草过程作了更进一步的说明。他说,学校在章程起草过程中,与上级单位保持充分的沟通。经请示团中央,学校章程中专门添加了“团干部教育培训”这一章节,虽然篇幅有限,但体现出了学校的特色。

倪邦文指出,下一步,学校将按照大学章程起草工作流程中设定的时间表,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多个群体(教师、学生、校友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对大学章程进行认真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章程(送审核准稿)》,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在报团中央同意、教育部核准后公布实施。

校领导陆玉林、张树辉、张泽民,团中央办公厅调研处处长李迪、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副处长李江波出席会议。(摄影/王娟)